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苹果矮化密植栽培逐渐推广。然而,随着果树进入盛果期,许多密植果园开始出现群体郁闭的现象,导致枝量过大、光照不足和果品质量下降,甚至影响到产量。这一情况需要通过改革来改善。
自1998年起,牺霞市开始对密植郁闭园进行改造试验。在这一过程中,形成了两种主要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自80年代中期以来种植的苹果树一般采用2米×3米的株行距,品种以红富士居多,砧木多为乔化砧。因此,改造的关键在于采取分步骤的间伐方式,或在改接后进行间伐。第二种观点则主张,绝大多数苹果树呈现细长纺锤形,因此改造不必砍除树木,可以采用“去大枝留小枝”的方法,既能进行改造,又能更新骨干枝。
对于上述两种观点是否可行,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实践问题。众所周知,植物的遗传性决定了不同树种和品种的生长方式。有些树种能够长成大树,有些则只能维持矮小的树形。以乔砧红富士为例,其砧木与接穗的遗传性决定了它们属于乔化型。在土层深厚的果园,株行距可维持在4至5米,而在丘陵山地,3至4米的株行距通常是可行的。
由于2米×3米的株行距无法维持长久,适时间伐成为一种必要的措施。如果不进行间伐,就会面临环剥以及使用PP333等控势措施的问题。研究表明,这些控势措施的负面影响很大,不利于优质高档果的生产,因此必须加以避免。而“去大枝留小枝”的方法则仅限于矮砧果园或短枝型苹果上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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