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鳄鱼饲养管理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饲养管理。
公司成立鳄鱼养殖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管理小组成员每天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监督专职饲养员遵守鳄鱼饲养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区域(包括办公区、职工生活区)与鳄鱼驯养繁殖加工生产区域必须严格分开隔离。
鳄鱼驯养繁殖区域包括鳄鱼养殖池、鳄鱼养殖温室、鳄鱼屠宰加工厂、新产品开发培育车间、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等,周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水泥围墙或直径不小于8毫米的钢筋安全防护栏。钢筋安全防护栏必须固定在水泥地基上,水泥地基深入地下不小于0.5米,地面水泥墙体高度应便于固定钢丝网。
(1)全封闭鳄鱼养殖温室应建在鳄鱼驯养繁殖区域内。池四周用砖砌成并用沙浆抹光抹平,高度0.8米,周围用高1米的钢丝网围绕,以防止鳄鱼穿墙逃逸。
一个全封闭的鳄鱼养殖池可以用水泥和钢丝网分隔成几个小的鳄鱼养殖间,水泥围墙地下深度不小于0.5米,地面水泥墙体高度应便于固定钢丝网,地面水泥墙体以上钢丝网高度应确保分隔鳄鱼,防止逃窜和混杂。
(2)鳄鱼生态养殖池应建在鳄鱼驯养繁殖区域内,四周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米的围墙,水泥围墙地下深度不小于0.5米,地面水泥墙体高度不低于0.5米。地面0.5米以上部分为便于观察,也可以采用牢固、安全、可靠的直径不小于8毫米的钢筋安全防护网。
与外界连通的进、排水口应有孔径1厘米的钢丝网分隔。
(3)严格控制鳄鱼养殖间的人员进出,出入人员需做好登记。鳄鱼养殖池、鳄鱼养殖温室,无关人员不得入内,以防带入病菌、伤害鳄鱼或惊扰鳄鱼影响其生长繁育。
(4)在鳄鱼养殖场的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牌:鳄鱼危险,请勿靠近。
(5)日常饲养人员进出鳄鱼养殖场的大门均需关闭上锁,出入门做到随手关门加锁。
(1)运输环节防逃逸措施:
按照《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对野生动物活体包装、运输的具体规定,用封闭式货车直接移送至养殖场地或屠宰场所,全程在封闭隔离状态下操作。
在鳄鱼养殖到适合市场需求的规格时,按照国家管理部门的要求在本公司屠宰厂屠杀后对外销售,或以箱式货车封闭运送到消费场所,由专业屠宰人员宰杀。
(2)养殖过程中的防逃逸措施:
养殖场需具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养殖人员的《养殖技术证》以及完善的《驯养管理办法》。鳄鱼养殖场应有防止鳄鱼逃逸和外人进入的完备安全管理防护设施。
(3)养殖制度防逃逸:鳄鱼养殖场应是独立的、封闭式的,不与其他品种混杂。在养殖过程中,养殖人员除正常的两次投饵时巡查外,场内应始终保持每60分钟巡查一次的例行管理制度,目的是检查设施的安全情况,防止由于设施破损导致可能的逃逸情况。如有逃逸事件发生,及时组织人员捕捉回池,同时如发现有鳄鱼死亡则随即捞出掩埋。
尽管养殖场属于全封闭养殖场所,但必须通过加强管理,确保无论从场地、人员,还是管理上都能有效防止鳄鱼的外逃现象和伤人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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