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人果是一种有毒的水果,其毒性的记载最早出现在公元1162年的《桂海虞衡志》一书中。它的外壳与龙眼相似,但毒性主要集中在其核仁内。
根据资料,疯人果的毒性最早在公元1162年由范达成在《桂海虞衡志》中提到,书中指出“可蒸食,不可生啖,令人发痫,或见鬼物”,因此被称为疯人果。
疯人果的外壳光滑,类似于龙眼,但缺乏桂圆的鳞斑状外壳。果肉粘手,不易剥离,且没有龙眼肉的韧性,味道甘甜,令人回味。然而,疯人果确实有毒,尤其是其核仁的毒性最为强烈。
为了帮助大家分辨这两种水果,桂圆的外部较为平滑,偶尔有不明显的鳞斑,果蒂旁有小“芽”,周围有纹路。而疯人果的外表经过磨制,表面不如桂圆光滑,手抹时会发现有细小的黄色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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